信息技术正高级工程师要求

一般要求:

取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年以上

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人员近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


继续教育获学时渠道:

(一)参加人力社保部门批准的工程类高研班,省级以上、市县项目可分别认定登记 36 个、24 个学时。
(二)参加人力社保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类培训班、研修班等学习,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三)参加国(境)外工程类培训进修、学术研讨活动,每天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四)参加其他工程类培训进修、学术研讨活动(包括单位和企业自行组织的),每天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五)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网络课件学习,按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
(六)参与工程类立法工作、课题研究、规划标准制定,每项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处级可分别认定登记36个、24个、12个、6个学时。
(七)发表工程类论文(译文)、著作(译作),按发表在核心刊物、全国性刊物、省级刊物、其他期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每篇论文(译文)、每万字著作(译作)可分别认定登记8个、6个、4个、3个学时。
(八)参加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每个合格科目可认定登记6个学时。
(九)参加工程类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门考试考核合格课程可认定登记3个学时。
(十)经组织批准,到大专院校担任兼职教师,或参加工程领域各类对口支援、结对帮带和专家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等工作,每天可认定登记4个学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或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子任务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
(二)主持过1项以上一级项目或2项以上二级项目;
(三)主持开发过1个以上一级产品或2个以上二级产品;
(四)具有担任5年以上大型以上企业)的技术副总及以上职务工作经历;
(五)担任省级以上技术平台副职及以上;
(六)主持或为主承担过3项以上省(部)级重大系列产品开发、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工作并取得突破性成果;
(七)主持或为主承担过1项以上国家级或2项以上省(部)级行业规划的制定工作;
(八)主持或为主承担过2项以上国家级网络安保项目。

业绩要求: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或近5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一)、(二)、(三)之一,或条件(四)至(十三)中的3 条以上:
(一)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国家级行业)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牌、中华技能大奖(所有获奖人员);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并正式公布实施国家级行业规划1项以上,或省级行业规划2项以上;
(三)主持或者作为子任务负责人完成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2项以上;
(四)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行业)科技成果三等奖以上、市(厅)级(省级行业)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主要技术完成人),或者市(厅)级(省级行业)科技成果三等奖(排名前3);
(五)为主承担过国家级网络安保项目,荣获省级机关单位颁发的一等功以上荣誉;
(六)取得较显著成效投产发明专利1 项(排名第1 位)以上;
(七)取得授权发明专利3 项(排名第1位)以上;
(八)为主起草国际标准1项(主要起草人)以上,或者国家标准1项(主要起草人)以上,或者行业、地方标准2 项(主导单位第一起草人)以上;
(九)为主起草有实际应用的省级以上团体标准3项以上(主要起草人);
(十)主持完成1 项一级项目或2 项二级项目,并取得成果;
(十一)主持完成1 个一级产品或2 个二级产品,并取得成果;
(十二)正式出版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著或相关专业有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第一作者)以上,或在A类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上;
(十三)在B类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并在C类以上专业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2篇(排名前3)以上。

论文:
A类: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A、B类
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收录期刊
一级期刊

B类:
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C类
中文核心期刊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类:
其它正式刊物(国内外)、会议论文集(国家级学会、协会和其他国际会议)


来源:创业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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