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国家保密局会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管理全国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工作,并直接组织实施一级保密资格认定。
1、申请一级军工保密资格,应当向设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安全生产与保密司的服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由设在国家保密局的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开展审查。
2、申请二级保密资格,应当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省(区、市)保密局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各省(区、市)的服务窗口设置有所不同,可向当地公布的电话或设在省(区、市)保密局的省级军工保密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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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资料
准备基础资料
充分了解需求 -
咨询指导
咨询师上门讲解
解答认证疑惑 -
整理申报
咨询师编写材料
讲解审核要点 -
全程陪审
专家陪审指导
不符合项纠正 -
出证无忧
出证寄送督促
专家认证规划
必要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承担或拟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项目或产品涉及国家秘密;
3、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且通过间接方式投资的外方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20%;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股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与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无婚姻关系;
5、有固定的科研生产和办公场所,具有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能力;
6、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场所、设施、设备防护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7、一年内未发生泄密事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上市公司申请保密资格的,除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近3年内未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2、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
3、实际控制人承诺在申请期间及保密资格有效期内保持控制地位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