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政策发布!拱墅区高水平打造数字新城

八大政策发布!拱墅区高水平打造数字新城

拱墅发布 2024-02-28 21:33 

今天,2024年拱墅区高质量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推进大会暨大运河数智未来城创建省级高新区动员会召开,会上发布了《2024年拱墅区高水平打造数字新城八大政策包》,涉及制造业、数字经济、服务业、扩大消费、建筑业、文化创意、外资招引、科研金融等8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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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新制造业提档发展





(一)加大稳工业促投资扶持。2024年1-12月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企业1-12月产值增量部分的2%给予扶持。对2024年投资入库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分别给予项目单位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扶持。


(二)鼓励企业上规升级。对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扶持。对个体工商户或分公司转为独立法人企业首次上规纳统的工业企业,再给予额外10万元扶持。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政策分档分别给予不超过120万元、100万元、30万元扶持;区外新引进的专精特新企业享受同等级扶持。


(三)支持产线技术改造。对专精特新企业、新升规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给予市、区两级补助。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亿元;其他项目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0万元





加快数字经济提能升级





(四)加大数字经济企业扶持。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8%以上的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服务业企业,按照2024年增加值增量部分的5%给予扶持。


(五)支持企业贯标和示范认证。经认定,对首次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降低企业算力服务成本。对于租用辖区各大数据中心机柜的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按照年服务合同金额的50%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





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七)支持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服务业企业,2024年1-11月营收达到1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15%、15%(含)-20%、2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的扶持;2024年1-11月营收达到5亿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 20%(含)-30%、30%(含)以上的,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的扶持。


(八)支持服务业企业上规发展。对于实现2024年度上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扶持;对2023年10月1日以后新注册成立(或开业)、且2024年实现月度上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给予15万元的扶持。


(九)鼓励服务业企业做优做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浙江省服务业领军企业。对当年评为浙江省服务业旗舰企业龙头企业、行业领跑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30万、10万元的扶持。





着力扩大内需提振消费





(十)鼓励商贸企业上规入库。对2024年月度入库、年度入库的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扶持。


(十一)鼓励发展首店经济。对每引进1家国际顶级品牌首店(旗舰店)、国际一线品牌首店(旗舰店),且纳入限额以上社零统计的,分别给予其运营主体50万元30万元奖励。


(十二)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对列入省、市重大促消费活动安排(需有省市相关部门文件),由大型商贸零售企业或相关特色街区管委会自主组织的,经审定,按活动投入的不超过30%给予扶持,单家企业一年内最高不超过2次,金额全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十三)鼓励餐饮业高端化发展。对2024 年被评定为一星、二星、三星米其林餐厅且纳入我区限额以上社零统计的企业给予其运营方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扶持。对获评一钻二钻、三钻黑珍珠餐厅且纳入我区限额以上社零统计的企业,给予其运营方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十四)鼓励批发业稳步回升发展。对纳入限上批发业统计且财政级次在拱墅的商贸流通企业,2023年销售额超过30亿,2024年销售额同比增幅在5%以上的,最高按照企业当年缴纳印花税形成区地方经济贡献的60%给予扶持





促进建筑业平稳健康发展





(十五)鼓励建筑业企业入库。对2024年季度、年度入库的建筑业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的扶持。


(十六)鼓励建筑业企业优质发展。对2024年获得特级资质或新迁入我区的特级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0万元的扶持;对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资质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50万元的扶持。





推动文创产业提效发展





(十七)促进推广数字文化产品。支持文化企业运用新一代信息科技和交互手段,加快新业态、新产品、新消费模式开发,加大数字视听、数字展陈、数字游戏、数字文化藏品、数字文化体验等数字文化产品推广应用,视项目的创新性和影响力,按照产品销售额或技术服务收入的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


(十八)扶持优秀原创作品。通过拱墅区申报的作品,获评全国、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经认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中央、省、市宣传文化部门扶持项目,经认定,参照“五个一工程”奖分别给予同级别50%的一次性奖励;获评国际级行业类奖项、全国及省级常设性文艺奖项的,经认定,最高分别给予不超过8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扶持。


(十九)支持著作权保护。对文创企业当年取得浙江版权服务中心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品,经认定,给予每件作品最高200元的扶持,单家企业扶持不超过20件。对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著作权登记作品,给予3万元-5万元的扶持;对获得浙江省级奖项的著作权登记作品,给予2万元-4万元的扶持。


(二十)鼓励工业设计产品扩大销售。对重点文化企业年度销售额在100万以上的原创工业设计产品,按年销售额的5%给予扶持,单个产品最高扶持50万元,单家企业每年最高扶持200万元





助推外资招引落地提质





(二十一)扶持先进制造业外资项目。对外资总投资达1亿美元(含)以上且首年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外资企业以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形式实施技术改造等,且年度实际利用外资3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总投资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且首年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项目,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补;对外资企业以增资或利润再投资形式实施技术改造等,且年度实际利用外资300万美元(含)以上的,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补。


(二十二)加大重大服务业外资项目支持力度。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含)以上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级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亿美元(含)以上的其他服务业外资项目,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级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7‰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高技术服务业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奖补。对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其他服务业外资项目,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7‰的比例给予奖补。


(二十三)加大跨国公司区域和功能总部招引力度。对跨国公司或境外世界500强企业在拱墅投资设立独立核算的区域总部或外资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项目,经认定后,在政策有效期内享受省市政策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每年按当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强化科技创新和要素保障





(二十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经认定,对新纳入区统计库且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5万元扶持。


(二十五)有效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覆盖面。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覆盖面,简化审批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保持担保费率0.5%(含)以下。


(二十六)鼓励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用户或综合能源服务商根据用户负荷特性自主建设储能设施,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机制,主动削峰填谷。对于2024年投建的年利用小时数不低于600小时的储能项目,给予160元/千瓦的扶持,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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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发改经信局、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朱听
一审:章霞
二审:钱少文、魏思梦

终审:潘芳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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