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发科技局):

根据省经信厅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工业设计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跑企业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浙江省域范围内注册,纳入本省统一核算,纳入信息传输、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监测的企业。

2.企业业务规模、核心技术、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其中互联网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信息传输企业近三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

3.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0%(嵌入式系统软件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40%)。

4.从事特定细分市场业务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导产品(服务)在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十或全省前五。

5.拥有1项以上与主营业务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

7.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能够合理运用资本市场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二、申报材料

1.浙江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跑企业培育申报书;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近三年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披露软件和信息服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从业人员、研发人员情况等相关内容);

4.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

5.主要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明、行业资质荣誉证明、品牌认证、资信等级评定证书、获国际认证情况等;

6.诚信承诺书;

7.其他可以证明企业行业地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材料报送

由企业向所在区、县(市)经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于6月5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经信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市经信局汇总后组织初步遴选,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省经信厅。

省经信厅组织开展初审工作,择优形成初审推荐名单;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专班组织复审,评选出领跑企业名单。


Copyright © 2020-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赛普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202100249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12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