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3 18:23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点击率:381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杭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46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余杭区试点认可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的批复》(杭人社发〔2022〕11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杭州市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符合《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工作操作办法》(附件1)中的基本要求和申报条件,取得《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内(附件2)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余杭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2月12日至2月24日

单位申报推荐截止时间:2023年3月9日

三、申报系统网址

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index.jsp)。

四、纸质材料报送

系统申报审核通过后,将纸质材料保送至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余杭区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1608办公室)。

五、申报纪律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认定资格(已通过认定的人员取消资格后,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反映的;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年龄、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申报认定当年12月31日,“以上”均含本级,“年”均为周年。

七、审核部门及咨询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专业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地址:余杭区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1608办公室

联系人:邵锦叶,联系电话:0571-89391129。

附件:1.《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

照认定职称工作操作办法》

2.《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部分国际职业资格比

照认定职称目录》

3.余杭区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1

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操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2.取得目录内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余杭区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在余杭区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申报。

二、申报条件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件比照认定相应的职称:

(一)取得相应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助理级职称: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技师班,均指毕业,下同)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二)取得相应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比照认定中级职称:

1.具有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7年以上。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余杭区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明:

(1)申请人为中国大陆公民,需提供身份证或军官证等;

(2)申请人为台港澳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

(3)申请人为外籍人员,需提供外国人工作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等;

3.国际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材料:

(1)国内大专以上学历(不含技工院校学历)人员应提供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应为直接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PDF电子文档;

(2)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人员,应提供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4)获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技工院校毕业人员应提供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查询(http://rsrc.mohrss.gov.cn/jxxxcx/)查询结果截图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6.在余杭区工作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等)。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报送至余杭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建筑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职称申报受理点;

2.由余杭区制造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委、建筑业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审议认定;

3.经审议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助理级职称由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发文予以认定,并颁发相应职称证书;中级职称由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上报至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发文予以认定,并颁发相应的职称证书。

附件2

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领域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目录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颁证单位

认定职称

所属系列(专业)

1

PPS质量体系证书

捷克国家计量院

Czech Metrology Institute

工程师

制造业

2

注册工程师

加拿大安大略省工程师协会

Professional engineer Ontario

工程师

建筑业

附件3

余杭区国际职业资格比照认定职称资格登记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现从事专业及工作年限


学历


毕业院校及时间


职业资格名称及颁发单位


取得时间


对应职称及所属系列


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余杭区制造业、建筑业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意见

该同志具备                专业技术资格。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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