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5
《区管委会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直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滨江区办〔2020〕7号
为进一步创新培育数字化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直播产业做大做强,打造直播产业第一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振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2号)、《关于加快杭州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商务〔2020〕137号)、《关于打造数字经济和新制造业发展“双引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意见》(区党委〔2019〕2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