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添加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向新向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浙政发〔2026〕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6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政策。
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由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完善科技创新投入机制,优化“三个15%”科技财政政策,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1.15%。区财政预算安排10.5亿元。
(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润苗计划”落地实施,为初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助力企业加速成长,打造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好苗子”企业,给予10万元创业资助以及最高20万元贴息补助。对首次认定和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上规模的高新技术企业,再给予45万元补助。对首次认定的新雏鹰企业,给予最高75万元补助。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
(二)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加快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布局,对认定类的市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认定类的市中试基地,给予最高2000万元建设支持和年度最高200万元运营支持。对企业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重大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高校院所以“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
(三)支持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能造峰。提升杭州市拱墅区全息智能技术研究院、港理大(杭州)技术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工大未来技术研究院、杭州市拱墅区边缘智能创新研究院、华东合成生物学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深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协调推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打造“1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省市区合计给予最高1.3亿元和2500万元资助。支持国家级、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对新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要求给予补助。对获评综合评价优秀的国家级、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奖励。支持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对经省市级以上评定的专利导航、知识产权产业联盟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激励。(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支持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落实“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点研发项目、省“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对企业申报并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研发项目,区财政按照上级要求给予相应比例配套补助,企业牵头或参与重点研发项目比例不低于80%。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订,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发布国际、国家标准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推动科教整体性跃升。持续深化实施“三名”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高端科教资源集聚。深化与浙江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大城市学院等高校的战略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争取省级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局)
(六)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大运英才”计划,大力引进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等领域顶尖人才100名左右,引育市级以上海外领军人才30名左右。深化“企业认定、政府认账”,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和新兴科技企业人才授权认定支持。加大对“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流动共享人才支持。持续实施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授权人才认定名额100个以上。加大产业人才引育力度,支持培养卓越工程师、数字技术工程师。(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
(七)促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力争全区算力规模超过7EFlops。对认定为国家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的市场化项目,给予上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的建设补助和最高200万元的运营补助。支持“人工智能+”场景创新联合体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单个项目按要求最高可给予500万元联动支持。支持智能终端和智能装备单品研发,对获市级认定的,单款产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数据集通过杭州数据开放平台向社会开放,评选为市级高质量开放数据集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30%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对高质量多模态开放数据集的补助最高可提升至200万元。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按照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投入,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激励。支持人工智能多任务复杂场景行业应用,赋能产业深度转型,对企业获得国家工信部公布的人工智能典型应用案例给予50万元激励,获得省经信厅公布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应用标杆企业、人工智能服务商、“数智优品”给予最高30万元的激励。(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数据局)
(八)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充分发挥浙江社保科创基金专项基金等省市级科创引导基金引领作用,推动我区产业基金与社保科创基金建立协同投资机制,落地“社保基金投早、区级基金跟投、社会资本接力”的联动模式,并联合省创新投资集团开展常态化路演与对接。积极申报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余额管理制试点,更高效地吸引和利用境外资本,支持医疗健康、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科创产业。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风险覆盖保险产品。充分发挥区级政府投资基金引领撬动作用,支持产业提质升级,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科技型企业加快对接资本市场。探索“专利+认股权”机制,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对实施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政府组织的海外参展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费用损失保险和涉外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的,按每家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20%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他险种按不超过实际支出保费50%的标准给予资助,每个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精准滴灌科创企业,并按实际贷款额给予企业以年度银行贷款市场报价率(LPR)的50%予以贴息资助。(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投促局、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由区科技经信局牵头)
深入实施“415X”和“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立足拱墅区“1+4”产业赛道,加快培育具有拱墅特色的“1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区财政预算安排6亿元。
(九)提升新质生产力产业赛道竞争力。持续深化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支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存量房产资源用于新兴和未来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申报省新质生产力项目、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推动工艺美术、丝绸、茶叶、中药等历史经典产业高水平传承与高质量发展,获评省级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工作室的,给予每家工作室3年最高30万元的配套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十)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用足用好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补助。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制造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大运河数智未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展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启动低碳园区创建。对经认定市区以上绿色工厂给予奖励。培育和争创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发改局、生态环境拱墅分局、区政府办)
(十一)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规定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规上科技型企业且年度研发投入新增额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额分级分档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高研值高新技术企业,按研发投入新增额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部(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级分类最高奖励200万元。落实国有企业研发刚性增长机制,区属国有及重点参股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区平均3个百分点以上。鼓励国有企业前瞻布局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经营业绩考核中采用差异化分类考核。(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十二)支持企业加快实数融合。大力培育壮大人工智能、高端软件、集成电路等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推进我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培育壮大数字服务产业,对新认定为省级数字化服务商的企业给予资金补助。鼓励企业进行“智改数转”,对新评定为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认定的企业按“晋档差额”给予最高300万元的激励。对新评定为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链主工厂”认定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激励。迭代升级“AI工厂”梯度培育体系,对符合条件的“AI工厂”给予分档奖励。推进数据要素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持企业加快创建工业领域数据集、积极申报第一批工业可信数据空间创新发展试点。(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
(十三)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保持金融要素供给充裕适配,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无还本续贷规模持续增长,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引导上市公司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并购整合,实现高质量发展。推进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对首次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奖励,力争累计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支持工业企业升规纳统,对首次上规和上规后连续3年在规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新材料给予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区科技经信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三、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和消费转型升级(由区发改局牵头)
大力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提振消费政策,促进消费转型升级。区财政预算安排6.5亿元。
(十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打造全省服务业“六大高地”和全市生产性服务业“五大中心”,持续提升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数字服务、创意设计、人力资源等产业竞争力。加强对持牌金融总部和金融科技等新金融项目的支持。不断提升物流企业规模,3A级以上物流企业达15家,市级物流标杆企业达3家。加大对首版次软件支持力度,对列入国家和浙江省首版次软件应用推广目录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激励。对首次通过CMMI4级、5级评估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激励。新增数字广告经营主体200家以上。对成功创建数字广告等国家级、省级特色平台经济园区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加快培育工业设计市场主体,推动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培育新上规人力资源机构1家、市级创新创优及重大战略资助人力资源机构3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科技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五)支持服务业平台和主体壮大。分类梯度培育服务业企业成长,鼓励企业申报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市级总部企业。支持市级总部企业发展,给予市级总部企业星级培育配套奖励,最高200万元的租房补助或最高3000万元的购房补助,以及最高1100万元的研发补助。支持大武林商圈、北部软件园、古运河数字文旅等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做强做精智慧网谷小镇、运河财富小镇,努力打造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争创省级重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2.0平台,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助。支持特色场景项目、“两业融合”方向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平台+产业”双向赋能,培育壮大即时零售等新业态,促进优势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用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等政策。推进落实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科技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大运河数智未来城、上塘街道)
(十六)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加快消费新模式新场景培育,发放商超、汽车等消费券。深化新电商之都建设,打造多元平台协同、新锐品牌涌现、模式创新活跃、消费场景丰富、服务保障完善的健康电商生态。因地制宜做好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工作,有效落实相关政策。积极承办“味美浙江”食在杭州餐饮促消费活动,扩大“味美浙江”食在杭州餐饮促消费品牌影响力。举办各级各类赛事活动100场以上,大型营业性演出不少于2场。积极鼓励各商务社区、龙头企业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六进”等各类惠民促销活动超20场。推动“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举办相关老年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民政局)
(十七)深化落实国家提振消费政策。优化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重点支持促进优质供给、推进绿色生产的优质产品,实现新能源汽车销售3万辆以上,家电、3C类产品销售额40亿元以上。用好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促进消费金融覆盖全消费领域。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和贷款投放力度。(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政府办、区财政局)
(十八)推动文化“新三样”出海。全面贯彻杭州市关于打造全国乃至全球文化“新三样”高质量发展新高地和全国文化“新三样”出海引领地的战略部署,以“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民生”为主要突破口,加快构建覆盖文化“新三样”出海内容创作、平台构建、渠道拓展、宣传发行各环节的全产业链。全力推进杭州市关于文化“新三样”优质项目补助和权威奖项作品奖励等政策落实落地。对彰显中华文化元素、体现杭州韵味、具备国际表达的文化“新三样”优质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对弘扬大运河文化、提升拱墅城区形象的文化“新三样”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再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获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等国际国内权威奖项的文化“新三样”作品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通过拱墅区申报或拱墅区享有署名权的作品,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投促局、大运河数智城、区文商旅集团)
(十九)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平台+产业”双向赋能,争取省、市级“平台+产业”双向赋能试点,符合要求并通过的,给予每个省级试点最高20万元、每个市级试点最高10万元补助。鼓励平台企业培育产业带源头工厂,给予符合“超级工厂”条件的产业带源头制造企业每家最高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交通强国示范城市(由区住建局牵头)
围绕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目标,狠抓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交通物流降本增效。区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
(二十)加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以“完善路网框架、补强外围干路、加密次支路网、提升存量效能”为目标,高质量提供超大城市道路出行服务,全面推进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杭州都市区中环”建设,进一步优化路网布局,提高交通通达程度,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矛盾,突出打通区域衔接断头路,推进金昌路、长浜南路等76条28.8公里道路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二十一)加快铁路货运北站布局优化。积极推进铁路货运北站和康桥运贸搬迁,加快杭州北站铁路货场能级提升。(责任单位:大运河数智未来城)
(二十二)支持低空经济发展。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用好市低空经济政策,加强低空企业招引和服务,重点支持低空装备研制、核心技术攻关、企业适航取证、低空航线运行,探索新型应用场景,新开无人机航线4条以上。加快区公务无人机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低空安全治理效能与服务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经信局、区投促局、区住建局、区数据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由区商务局牵头)
围绕加快建设高能级开放强市目标,力争外贸出口增长5%以上、实际使用外资5.5亿美元。区财政预算安排1.1亿元。
(二十三)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积极参加杭州市举办的各类境内外展会,推进“双百双千”拓市场工作,组织不少于12个团组赴境外拓市场。根据杭州市标准,着力开展外贸企业“蛟龙行动”培育工作,支持中小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延伸省市信保政策落地,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给予不低于60%的补助,对重点国别提高至80%,原则上单家企业保费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培育壮大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市场主体,配合省市商务部门做好浙江省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直播+平台+跨境电商+海外仓”融合发展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申报省市两级扶持政策。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扩大国内贸易保险规模。(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十四)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积极配合杭州市打造大宗商品投资贸易服务创新中心,大力开展大宗商品企业培育、招商引贸、数字赋能、业务创新等,推进打造区级大宗贸易集聚区,推动批发业持续稳定发展。(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十五)建强重点开放窗口。配合实施杭州数字自贸试验区提能升级行动,进一步破解跨境要素流动壁垒。配合全市推进全球数字贸易港核心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技术、数字服务、数字产品贸易,力争培育一批数字贸易重点园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十六)提升展会影响力和带动力。积极配合杭州市办好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及杭州市交办的各项展会任务,提升杭州会展全球知名度。加快培育和引进优质会展项目,向上争取重点项目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二十七)强化双向投资合作。积极培育民营跨国公司“领航企业”。对推动产业链内外协同、带动中间品出口作用显著的对外投资和工程项目,在申报贷款贴息、保费、运费、前期咨询等费用支出方面给予适当补助。推动高质量外资大项目好项目落地,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等政策,落地投资千万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5个,深化“幸会杭州,悦见拱墅”招商品牌,举办各类招商活动,组织境内外活动10场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投促局)
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由区发改局牵头)
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集中力量抓好市重点建设项目105个以上,完成投资155亿元以上,力争制造业投资增长8%,项目投资增长5%以上。区财政预算安排7.5亿元。
(二十八)加力产业投资。支持产业项目谋划招引、内生裂变,力争纳入省“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项目数量占比提升至55%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地一批“大好高、链群配”项目,不断壮大“296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年度投资12亿元左右。区级安排重点产业和新质生产力项目用地指标,对列入“千项万亿”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投促局、区科技经信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
(二十九)促进民间投资。深化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政策,产业基金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80%以上,鼓励综合能耗低于1000吨标煤、且能耗强度在0.41吨标煤/万元以下的民间投资项目建设。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路径,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办)
(三十)强化要素供给。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改革,迭代实施“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做好全区重大项目的用地保障工作。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80亿千瓦时以上,实现工商业电价“稳中有降”。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2026年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万千瓦,腾出用能空间1万吨标准煤。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规划资源拱墅分局、区财政局)
(三十一)深化投融资改革。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科学评估项目实施必要性,确保项目建设与地方财力匹配,支持具有区域影响的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扩大中长期项目贷款投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办)
(三十二)攻坚重点产业和项目。迭代实施区级专项激励,更加聚焦重点产业、项目提速、投资放量,推进重点产业资源集聚,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七、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由区发改局牵头)
全面推进对口帮扶合作力度,持续深化打造山海协作,推动城乡区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均衡协调发展。区财政预算安排1.2亿元。
(三十三)强化区县协作城乡融合。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全力支持桐庐县冲刺“千亿级”目标、实现高质量发展,系统推进“强城、兴村、融合”三大行动。深化新一轮区县协作,聚焦产业协作、项目攻坚、联农带农,推动拱墅区“文化+”特色资源与桐庐农文旅产业精准对接、优势互补,落实区县协作资金4000万元。优化构建“1+3+N”新一轮“联乡结村”帮扶机制,落实帮扶资金90万元,抓实抓细重点项目,科学谋划产业布局,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
(三十四)推动山海协作迭代升级。持续深化与常山县山海协作和省级帮扶,推进“发展飞地”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强化资源共享,落实山海协作援建资金不少于480万元。支持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引导优质产业项目选择淳安,构建“产业链互补、价值链共赢”的深度合作模式。深化消费帮扶,全年完成消费帮扶销售额2147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投促局、区商务局)
(三十五)深化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加大对对口地区产业转移支持力度,推动两地产业链互补协同,逐步实现泸定、昭化与我区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落实东西部协作资金9400万元。加大民生领域帮扶力度,全年完成消费帮扶销售额8000万元。聚焦泸定县伞岗坪村、昭化区天雄村等乡村振兴示范村,全力打造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浙川东西部协作乡村振兴新时代样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区财政预算安排34.2亿元。
(三十六)支持推进“劳有所得”。健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制,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岗位挖潜扩容计划,全年力争挖掘岗位2万个以上。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全年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达2.28万人以上。全面推进市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七)支持推进“幼有善育”。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措施,实施育儿补贴政策。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化全省首批普惠托育基本公共服务试点区成果,探索家庭成长中心模式为婴幼儿提供“医、护、教”三位一体服务。优化调整托育资源配置,支持“医育结合”背景下托育教育一体化发展。探索推进困境儿童“免费托”和生育服务包全额保障。(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十八)支持推进“学有优教”。积极应对学龄人口规模和结构“梯次传递、错位达峰、先升后降、区域分化”变化特征,加强监测与预警,优化基础教育学校布局。纵深推进全区教共体(集团化)办学,持续健全集团办学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集团内涵发展,促推名校集团化向集团名校化迭代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2—3岁托育服务,全区托育教育一体化幼儿园占比达到80%以上,托班“适托化”改造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十九)支持推进“住有宜居”。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工保障房1000套,推出保障性租赁住房200套。滚动完成20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推动15-20年住宅老旧电梯能换尽换,完成住宅老旧电梯更新540台。(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四十)支持推进“老有康养”。深化“家社院”养老融合服务。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落实“一床一码”补需改革。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分类改造提升,落实陪伴机器人进机构行动。持续建强养老服务队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提升至28.5人。推进“幸福助餐”行动,新建(改造提升)老年助餐点位5个。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一)支持推进“病有良医”。积极培育基层特色科室,提升基层首诊吸引力。加速激活健康行业新质生产力,迭代“墅智健康” 模型2.0版本,实现垂直领域多模态辅助诊断功能。开展“万名基层医生进修”行动,推动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疗机构派出卫生技术人员分层分级系统性进修。继续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完成健康体检11.65万人。(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四十二)支持推进“弱有众扶”。推进“春风常驻”政策落实,完善社会救助分层分类保障体系,落实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提升服务类社会救助覆盖面,推进民生服务综合体建设,完成15个民生服务综合体功能提升。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8%,“群帮惠”帮扶困难群体达到1050人次。新增残疾人就业创业8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110人,康复辅具适配1175人。开展红十字公益项目5个。(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残联、区红十字会、区人力社保局)
(四十三)支持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健全与人口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开展公共服务相关研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总量供给和结构优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68亿元。各领域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深化细化的配套政策文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
本通知明确的各项政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本政策与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各市级延伸机构。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印发